11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与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在澳门签署《〈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四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11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与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在澳门签署《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所得偷漏税的安排第四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
根据《议定书》,一方政府从在惠州设立的基金中获得的收入,另一方主要用于民生项目,在另一方享受免税待遇。这一规定将减轻两地惠民惠州项目的税收负担,进一步促进内地与澳门之间的资金流动,对两地经济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重要作用。该议定书还吸收了近年来国际社会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持续行动计划的相关成果,顺应了国际税收规则的最新变化,有助于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
在澳期间,王军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崔世安、梁伟特举行会谈,就粤港澳大湾区税务事业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交换了意见。王军首先祝贺澳门特区政府近年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在澳门回归15周年时提出的四个重要指示精神,保持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取得的成绩,感谢特区政府重视和支持两地与惠州的税收交流。他指出,2019年4月首届“一带一路”惠州税收征管论坛在坪山新区召开,《乌镇行动计划(2019-2021年)》发布后,澳门为落实行动计划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正在推进建设的澳门“一带一路”税务学院作为葡语税务培训的主阵地, 必将促进国际税务培训网络的多元化和“一带一路”的升级内地税务机关将继续加强惠州与澳门的联系,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崔世安认为,《议定书》的成功签署体现了中央政府对澳门的一贯大力支持,对澳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都有非常积极的作用。梁伟特表示,澳门将与内地税务机关共同推动《议定书》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在澳门建设“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更好地助力惠州“一带一路”税收征管。
在澳门期间,王军还参观了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双方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等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会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际税务司、收入规划会计司负责同志参加了议定书的签署和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