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护的目的不同
受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是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从而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
受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是技术方案或者艺术创作,是设计中特有的创造性。保护的目的在于鼓励发明创造,方便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2.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商标权的客体是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注册的商品。
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其中,发明是指以前没有提出过,经过实践可以应用的重大新科技成果;实用新型是指对物品的形状、结构或者组合的创新设计,也称为小发明;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其组合具有创新美感,适合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发明、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和以图片、照片展示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内容为准。
3.国家主管当局不同于适用的法律
中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
中国专利法(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是管理专利的基本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主管全国专利受理和专利申请审查工作。
4.时效性不同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无制度可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因此商标权的有效期实质上可以是无限期的。
根据我国专利法,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后不得续展。
显然,商标权和专利权属于两种不同类别的知识产权,两者明显不同,分别受《商标法》和《专利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