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结构变更、零部件变更、作业流程、流程改进和创新。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组合,适用于实际使用的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在于:第一,本实用新型仅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方法或产品;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意要求不太高,但实用性强。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在空之间具有的,从外部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形状。对产品形状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三维形状空形状提出的技术方案,如凸轮形状和刀具形状的改进;也可以是产品二维形状的技术方案,比如型材截面形状的改进。
产品的结构是指产品各组成部分的排列、组织和关系。产品的结构可以是机械结构,也可以是电路结构。机械结构是指构成产品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连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线结构是指构成产品的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复合层可视为产品的结构,产品的渗碳层和氧化层属于复合层结构。
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
设计是指工业产品的设计,即工业产品的风格。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设计”是指在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它们的组合以及颜色、形状和图案的组合上,做出的富有美感、适合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指形状、图案、颜色或其组合的设计:
(2)必须是产品外观的设计:
(3)必须美观:
(4)必须适合工业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