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00万元,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等3个项目申报!
2021-10-18 09:34:07
现在,龙岗科技计划2021年三个专项申请截止日期是11月6日,项目正在申请中!!!1龙岗区高端科技企业培育扶持项目最高资助额:200万元申请条件:(1)2021年1月1日后在龙岗区注册纳税的科技型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产业方向为龙岗区鼓励的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经营正常,发展前景光明,成长性好,拥有优秀的技术和管理团队,进行关键技术的研发。 (3)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增速30%以上。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从政府注册或注册的风险投资机构获得风险投资500多万元,近三年获得“神龙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企业支持。 2.从政府注册或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获得3000万元以上的创业投资。 3.由从事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校科研人员和教师创办,个人占股30%以上或合计占股50%以上;要求有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产权清晰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知识产权类型包括:近2年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企业的产品(服务)属于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范畴。 资助标准:经评估符合要求的,给予以下支持。 (1)连续三年,给予上一年度税务机关可抵扣加计的研发费用(不含龙岗区财政支持)的30%,年度最高支持200万元。 (二)连续三年,不超过上一年度场地租金支出的50%,最高租金每年50万元。 (3)获得区政府“一案一议”项目或我区“神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企业支持的,不再给予重复支持。 2 .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奖励最高补贴:30万元申请条件: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并具有广州市外商投资公司注册流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021年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3.2021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因企业名称变更未申请的,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4.区外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迁入我区的企业,必须在我区登记注册,纳税一年。 首次申请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之后如果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每次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企业更名后重新颁发证书的,不再给予重复奖励。 3 .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引进奖励最高补助:30万元申请条件:1。创新载体是各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科技创新产业园,其经营管理单位是在龙岗区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是在龙岗区注册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创新载体去年培育的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从区外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对上一年度从区外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载体(从区外迁出再迁入的企业不计算在内),每引进一家给予5万元奖励。 4.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同比增速30%以上的创新载体给予30万元一次性培训奖励。 同一个国家的高科技企业只能算一个创新载体中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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