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如何准确适用增值税税率与扣除率
2021-12-13 09:40:45

官宣:如何准确适用增值税税率与扣除率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性文件。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供纳税人参考学习。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文件。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了地方政策执行中反映的问题,供纳税人参考。

深化增值税改革是2019年实施更大幅度减税降费的亮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4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税率和扣除率。在政策执行中,以下15个问题是纳税人常问的问题。

一个

4月1日以来增值税税率有哪些调整?

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或进口货物的,原16%税率调整为13%。如果适用原10%的税率,税率将调整为9%。

2

4月1日起,有哪些增值税应税行为实行9%税率?

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和房地产租赁服务,销售房地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等农产品;

——居民生活用自来水、暖气、空调、热水、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6%税率适用于哪些增值税应税行为?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和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税率为6%。

随着增值税改革的深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原10%抵扣率是否有调整?

答:有调整。《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适用原10%抵扣率的,抵扣率调整为9%。

b公司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采用核定扣除法。2019年4月1日后,购买农产品的适用扣除率是多少?

答:《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规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为货物销售适用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增值税应税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的,原16%的税率调整为13%;如果适用原10%的税率,税率将调整为9%。上述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因此,2019年4月1日以后,如果B公司销售的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则对应的抵扣率为13%;如果适用于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9%,则扣除率为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生产、加工税率为13%的货物而购进的农产品,能否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甲:是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生产、加工13%佣金税率的货物而购进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C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不仅用于生产税率为13%的商品,还用于生产销售其他商品和服务,目前未单独核算。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吗?

答:不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生产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需要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为进项税额,或者以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注明的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未采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可使用哪类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采购农产品时,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农产品采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购买农产品并取得流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增值税普通纳税人,能否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普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1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购进农产品,向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向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购货发票时,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购货发票的,按照农产品购进价格和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购货发票注明的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2

增值税普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免征增值税政策蔬菜取得的普通发票能否作为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免征增值税政策蔬菜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

13

纳税人在2019年3月31日前购买的农产品已按10%的扣除率扣除。2019年4月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的税率为13%的货物能否抵扣?如果是,免赔额百分比是2%还是1%?

答:2019年4月1日以后,纳税人使用农产品生产或加工税率为13%的商品,将扣除1%,不再区分所购农产品是4月1日前还是4月1日后。

14

根据税收政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商品,税率为13%,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A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试点,主要生产税率为13%的商品。2019年4月1日后购买的农产品,在购买农产品时是否可以直接从10%的进项税额中扣除?

答:10%的进项税不能在购买过程中直接扣除。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当期购进期间,应符合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9%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如果采购的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加工13%佣金税率的商品,将在当期生产和征收中额外扣除1个百分点。

15

某公司未被纳入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税率为13%的货物。进项税能否按10%的扣除率计算?

甲:是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加工税率为13%的货物,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某公司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农产品,采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税率为13%的商品。符合上述规定的,可按规定程序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抵扣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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