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作了明确。结合纳税人的关注热点,我们梳理了15个如何把握“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口径相关问答,供大家参考学习。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明确了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有关问题。结合纳税人关心的问题,梳理出“月销售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15种方式进行与政策相关的问答,供大家参考学习。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对象界定?
答:这次提高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标准。该政策适用于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其他标准,与四部委《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中的小微企业没有对应关系。
2.增值税的起征点是什么?
目前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不超过500,每月不超过2万;或每次不超过500,每月不超过3万;还是应该根据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4号公告提高到每期不超过500,每月不超过10万元?
答:增值税起征点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执行。即每月销售金额为按期纳税5000-20000元(含),每次(日)纳税300-500元(含)。无论是此前对月销售额2-3万元(每季度6-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还是201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标准从每月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从每季度9万元提高到30万元),都只是提高了门槛政策的优惠待遇,并没有调整起征点
3.按月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享受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答:按时、按期缴纳税款,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为划分标准,凡已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均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应当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起征点的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金额未达到500元内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基层税务机关帮助纳税人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充分享受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政策的标准适用于月销还是季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且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一个纳税期内季度销售不超过30万元,下同)”中的“下同”是指整份文件还是仅指按本规定执行第一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征收管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中的“下同”是指本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均适用于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和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
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季)销售额是多少?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征收管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应当以全部增值税应税销售(包括销售货物、服务、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销售总额来判断是否符合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总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当期房地产销售后仍不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的商品、服务、劳务和无形资产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30万元销售额是指不含税销售额?
甲:是的。
7.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他们是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
答: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需要按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8.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答: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不能享受免税;如果是按季度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内某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按规定免税。
9.新设立或注销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是按实际经营期还是按季度享受优惠?
答:从惠及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角度来看,对于选择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季度中期成立还是季度中期注销,是否享受优惠待遇都以30万元来判断。
10.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免税政策效果可能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月纳税还是按季纳税?
答:小规模纳税人按固定期限纳税,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为确保纳税人纳税期限在年度内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定,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这是一个会计年度,指的是会计中提到的1月到12月的期间,而不是从选择之日起延长一年。纳税人可以在每个会计年度内随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纳税期限的选择,但纳税人一旦选择变更纳税期限,不得在当年12月31日前再次变更。
11.纳税人在季度中期变更纳税期限,对增值税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的免税政策有何影响?
答: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包括月度变更为季度或季度变更为月度变更)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也不同:如果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可以从申请变更的季度开始,按照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在季度的第二个月或第三个月,如果申请变更纳税期限,在申请变更的季度内,仍然可以按照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从下一季度开始可以按照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比如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纳税,可以从申请变更的季度开始,在季度第一个月内按季度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例如,如果您在季度的第二个月或第三个月内申请更改为季度纳税申报,您仍然可以在申请更改的季度内申请月度纳税申报。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可以从下季度开始申请季度纳税申报,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
12.纳税期限变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纳税人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办理程序,还是选择在申报表中变更?
答:小规模纳税人无需提供资料,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
13.境外单位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政策?
答:根据现行政策,境外企业不区分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境内发生的所有增值税应税活动均由扣缴义务人按适用税率扣缴,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不适用。
14.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1月有销售,2、3月登记停业,是否可以享受30万元的季度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根据政策规定,季度纳税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因此,如果第一季度销售总额不超过30万元,就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15.上月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本月退回,本月实际销售额超过10万元。如何确定本月销售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
答:根据现行政策,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因销售退回而退回给买受人的销售额从当期销售额中扣除。因此,已退销售额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当期实际销售额中扣除相应销售额,以确定是否适用10万元以下的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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