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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09:05:42
1366精选了纳税人最关心的日常咨询热点问题,供大家参考!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东莞注册公司的纳税申报时限是什么?1.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字第8号):“19。新建房屋如何征税?纳税人建造的房屋,自建成之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建筑企业建造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使用、出租、出借新房的,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2。关于确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问题(一)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从房屋交付使用后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买存量房的,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后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核发房屋权属证书。 (三)出租、出借房地产的,从出租、出借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二.纳税申报期自2021年2月1日起,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价计征)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统一调整为所属年度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本规定有效期为5年。 纳税人每月结束后15日内缴纳房产税(从租金中征收)。 02使用“综合申报”功能可以申报哪些税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办理“全面申报”?当纳税人需要申报缴纳当期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预缴)、印花税中的一项或多项税种时,可选择综合纳税申报,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综合纳税申报”功能填写相应数据,一次申报多项税种。 使用“综合纳税申报”功能的纳税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登记状态正常,已办理纳税认定或税源登记,无逾期信息。 选择综合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可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纳税”-“纳税申报缴纳”-“综合申报”-“综合纳税申报”。纳税人阅读《综合纳税申报须知》后,选择当期可以申报的适用税种,填写需要申报的数据,填写完成后相关数据会自动汇总到综合纳税申报表中。点击“申报”按钮,一次性提交申报,系统会自动显示各税种的申报结果。 03纳税人办理“误多缴税款退税”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税务机关提交退税申请后什么时候完成?纳税人自汇算清缴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税款,并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手续。 以下业务也属于因多收多退的退税范围:(1)“营改增”试点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在本地区试点实施日之前已缴纳营业税,在本地区试点实施日(含)之后因退税扣除营业额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2)退还“税务处理决定多缴税款”、“行政复议决定多缴税款”、“法院判决多缴税款”等多缴税款。 如需申请“误多缴税款退税”,需准备以下处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数量、备注1、《退税(抵免)申请表》,还应提供相应材料、适用情况、材料名称、数量、备注、税务机关未取得相关资料、纳税人完税(缴款)证明复印件、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退税内容的材料, 因特殊情况不能退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支付账户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和接受退税的单位(人)名称。 1.纳税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纳税人在家办理涉税事项时应提交纸质版材料,网上或通过移动终端办理时按系统操作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 3.办理材料中未注明原件和复印件的,均为原件;如果只注明复印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如果注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检验后,复印件将被收回并返还。 4.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5.对于税务信息系统可以查询的完税(支付)凭证信息,纳税人无需提供。 税务机关完成“多付误退”业务的时限为:被税务机关发现的,10日内完成;纳税人自行发现的,应当在30日内解决。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纳税申报】-【退(抵)税办理】-【错收多付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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