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组合商标建议分开注册呢~
2021-11-12 09:07:37
申请人和代理人往往对如何保护组合商标有不同的意见,有时甚至非常不满。下面以三种不同的文字(A)+图形(B)+英文(C)组合为例:申请人认为直接提交组合商标的申请就足够了,这样A、B、C都属于我,只需要一笔商标注册费。为什么呢?但从代理人的角度来看,组合商标对于组合要素A、B、C应该分别申请,最好注册进行版权保护。 申请人的理解是可以理解的,大家都希望以最少的成本得到最全面的保障,这与代理人完全一致。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申请组合商标的案例:被引用商标1:被引用商标2:由此可以看出,申请的商标因为图形近似被驳回,但文字部分本来可以通过,但因为组合商标有图形而被驳回,导致商标整体失效。 如果商标被驳回,国家将不会退还费用。这个时候要么放弃,相当于浪费钱,要么按照国家流程做商标复审,商标复审的费用是注册的几倍!那么问题来了,申请方式真的是最划算的吗?我们从以下几个角度来分析:1。风险问题,因为国家审查商标的时候,不同深圳公司的注册费要素是分开搜索的,任何一个都失败,整体降不下来。所以相对来说,被拒绝的风险比较高,容易出现拒绝的情况,尤其是有图形添加的情况下,商标是人为审核的,因为文字容易掌握,但是如果使用图形,影响判断的因素太多了。 2.时间问题。注册商标的人都想快点拿到证书。但是,如果其中一个组合商标因失败而被驳回,即使可以通过复审获得胜诉,复审过程也需要时间,是正常过程的两倍。 3.使用问题。申请组合商标时,其后期使用会受到限制,只能按相同比例放大缩小。需要与提交注册的商标标准样品一致。无法剪切或改变排版的布局,也无法提取一部分单独使用。否则,就是不规范使用商标。 4.费用问题,如果后期想单独使用一部分或者改变样式,只要与提交注册的商标标准样本不一致,就需要重新提交申请,费用会比较多。分开申请就不一样了。注册后可以根据自己的使用情况自由组合。表面上看,还有两笔申请费。在实际使用中,会发现单独应用比组合应用更具成本效益。 所以对于组合商标,建议单独申请,美化设计最好保护版权。这绝对不是商业套路,只是为了对申请人更负责,避免后期不必要的麻烦。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