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2021-10-16 09:14:17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将于2021年10月25日0时至10月31日8时30分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 期间,部分涉税业务将暂停办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暂停业务的时间和范围2021年10月24日20: 00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含派驻政务中心等部门的税务所,下同)将暂停办理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控设备、纳税申报等部分业务。(详见附件),2021年10月25日0时起,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及自助办税终端暂停服务。 二、升级期间可以正常办理的业务(一)本通知暂停经营范围以外的涉税事项可以正常办理。 (2)不影响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和失效。 三.复业时间安排自2021年10月31日8: 30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已恢复业务办理。 广东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升级启用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四.业务办理提醒(1)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请避开业务暂停期,提前或延后办理相关涉税事项,避免系统升级对涉税业务的影响。 (2)提前登录税控开票系统。 请纳税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请开具发票,并于2021年10月22日00: 00至2021年10月25日00: 00登录税控开票系统,保持互联网在线,确保系统升级期间暂停业务办理期间,发票能够正常开具。 (3)及时下载成品油库存。 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21年10月25日00: 00前在广东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上核对确认成品油采购数量,并在税控开票系统下载成品油库存,由成品油总公司完成对分支机构的油品调拨。 (4)积极了解系统信息。 请纳税人及时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广东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及各地办税服务厅通知。税务机关将通过上述渠道发布相关通知,并陆续推送操作指引、常见问题等指导材料。 (5)错峰办理涉税事项。 业务恢复初期,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在短时间内相对集中,可能导致涉税事项办理不畅,等待时间增加。请纳税人合理安排纳税时间。 (6)系统升级暂停业务办理期间,纳税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同时,请警惕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避免损失。 特此通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知;暂停业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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