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常涉及哪些税种?都可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2021-11-19 09:25:12
企业新成立后,新成立的纳税人最关心的话题应该是企业经营会涉及哪些税种,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设立后经常涉及的税种01增值税(1)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应税行为,按适用税率计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应纳税额=产出-投入。 (2)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对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征收率计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附加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7%、3%和2%征收。 03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确认适用于企业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核定。 其他税费主要包括消费税、文化建设费、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其他税费种类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和核定。 享受税费等优惠政策1。增值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征收管理的公告》,新设立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不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总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房地产销售后不超过10万元的,销售货物、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 上述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新增一般纳税人(1)降低增值税税率:2021年4月1日起,现行16%的税率下调至13%,10%的税率下调至9%,6%的税率不变。 (2)扩大扣除范围:①房地产扣除由两年扣除调整为一次性扣除;(2)将国内客运服务纳入进项税额抵扣范围;③邮政、电信、现代服务业加征10%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征15%抵减应纳税额,确保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3)留抵退税: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行业实行留抵增量60%退税。 3.疫情防控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一)对高明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预扣率为3%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缓预缴增值税。 除高明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征收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于预扣税率为3%的预付增值税项目,应按降低的1%预扣税率预付增值税。 上述实施期限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关键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21年12月末相比新增的期末留抵税额。 上述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企业所得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所得组织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1.新设立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实行普惠性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3号)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中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不限制、不禁止的行业,且符合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上述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一)疫情防控重点防护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对于2021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景区管理)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困难行业企业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必须占总收入的50%以上(不含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 (三)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捐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理现金和物品,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院捐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理物品,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上述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对2021年电影行业企业发生亏损的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电影企业仅限于电影制作、发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三.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自2021年10月起,基本费扣除标准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自2021年1月起,新增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扣除。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进和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的份数计算累计扣除费用。 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10月1日起,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改革第一步涉及的经营所得适用税率将进行较大调整。 3.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贴、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府制定的标准包括各级政府制定的补贴和奖金标准。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疫情防控人员临时工作补贴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单位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向个人寄送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不含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捐赠的现金和物品,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个人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向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院捐赠的款项,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上述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其他税费1。新设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在广东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21〕6号),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减按50%的税率征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以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21〕12号),自2021年2月1日起,对月销项税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项税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费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 上述纳税人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2.纳税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收优惠政策(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98号)第四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98号)第三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深圳市0元公司的注册保障金给予残疾人分步减免政策。 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数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支付缴费金额的90%。 动词 (verb的缩写)社会保险费。延长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执行期限。享受延期分期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适用对象为粤人社发〔2021〕58号文件规定的适用对象。 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免缴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并将延长至2021年12月底。 大型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下同)将延长至2021年6月底。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将按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单位享受延长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 2.在缓缴、缓缴三个社会保险费缴费年限调整期间,享受减免政策后仍不能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市、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间社会保险支付和待遇相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函〔2021〕24号),延期支付期限不超过2021年12月底。 受疫情影响生产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至2021年12月底,延期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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