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纳税有何差异?
2021-11-12 09:06:57
本文对两种不同类型企业在税率和纳税形式上的差异进行了分析。 例:张三和李四投资成立了一家智能培训公司,张三持股51%,李四持股49%。 注册时,企业类型选择为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00万元。2021年,张三、李四计划分配已实现利润。如何纳税?法律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收益性组织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意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各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扣除登记费用后的余额, 深圳市贸易公司的费用和损失视同投资者个人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法》“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的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每一个合伙人都是合伙企业的纳税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税负比较:通过上述案例和政策的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利润后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对净利息进行分红和奖金分配时,也要从分红和奖金中缴纳个人所得税。 智慧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 × 25% = 50万元(假设不纳税调整)。智慧公司的税后净利润= 200-50 = 15万元(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50 × 20% = 30万元(万元)。张三、李四应纳税总额80万元,税后收入120万元。通过以上政策分析,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不自行纳税,只对经营所得即投资者分享的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 张三应纳个人所得税= 200 × 51% × 35%-6.55 = 29.15(万元);李四应纳个人所得税= 200 × 49% × 35%-6.55 = 27.75(万元);张三、李四合计缴纳税款56.9万元,税收收入143.1万元。 通过对上述两种不同类型企业、税率差异和纳税形式的分析,不难发现,有限责任公司按企业纳税,合伙企业按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适用5% ~ 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当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数量增加时,每个投资者获得的收入越少,适用的税率就越低。增加伴侣(如增加妻子和孩子作为伴侣)相当于减轻税收负担。 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1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普惠性所得税减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减税降费后,应考虑两种模式的法律责任承担后果。 因此,商业模式的选择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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