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企业非正常注销,第二年年检视为自动注销。被撤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可能不能用自己的名字去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七年不良,还会被罚款。
公司注销应纳税。
部门清算后,缴纳税款,处理涉税事宜,注销税务登记证,再由税务部门出具注销证明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如果只注销税务,不注销营业执照,那么你的营业执照是不完整的,涉嫌偷税漏税,是违法的。
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注销的,按撤销处理。
如果要临时停业,在停业前15天到国税局办理工商登记;公司的关闭并不意味着公司的注销。但是,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业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停业后的相关劳工问题
首先,你可以终止合同或者裁员。公司倒闭时,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三)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可以按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根据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可以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为由,按程序办理。
第二,照常支付工人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因劳动者以外的原因造成单位在一个工资支付期限内停工、停产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期限超过一个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什么是“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如何处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没有明确的全国统一规定,但一些地方有专门的规定。结合实践中普遍采用的月薪制和停产企业的实际情况,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原则上应参照一个月。对于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仍应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工资。
第三,社保缴纳要继续。因为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且公司停业时可以暂缓缴纳社保也无例外,公司停业后应依法继续缴纳社保。对此,《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批复》“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基本生活费,标准为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基本生活费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这也认可了企业在停工期间应当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倒闭后不再给员工买社保是错误的。
与停业有关的税务问题
对停业期满后未申请延期复业的纳税人,主动实施复业,视同正常营业纳税人管理。向纳税人提交盖章的税务登记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