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中,当有一些原因需要注销公司,时,一些股份董事可能不同意撤销公司。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下面快乐投资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帮到你。
第一,注销公司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否则不能注销!
公司注销的法定条件如下:
1.该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现时。
3.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
4.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5.该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没有以上原因不允许解散!
符合法定条件,但部分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
也可以注销,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程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本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股东大会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也就是说,股东需要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才能强行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