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元政策红利,南山区6个项目申报!
2021-10-16 09:13:56
01南山区子项目经济发展基金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资助标准:(1)2021年1月1日后,获证总部企业在南山区购买自有商业办公用房(同一栋楼,不含附属及配套用房;已获得购房补贴的总部企业再次购买办公商品房自用的,不纳入补贴范围。按照最高3000元/㎡的标准补贴3年,每年最高1000万元。 其中,如果去年南山区纳税6000万元以上,补贴标准为3000元/㎡,不超过平均房价的10%;其他情况补贴标准为2000元/㎡,不超过平均房价的10%。 (2)被认定的总部企业自2021年起未享受租赁南山区政府政策性产业办公用房的,将于2021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租赁该商业办公用房自用,该商业办公用房在同一栋楼内,租赁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不含附属及配套用房)。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可给予5年以内的租金补贴,其中前3年可按租赁市场指导价流动(参考深圳)。实际租金低于市场指导价的按实际租金核算;未发布租赁指导价的,以实际租赁价格为准。 下同)3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未来两年每年按租赁市场指导价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50万元。 其中,对去年在南山区纳税600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补贴标准为前三年每年最高300万元,后两年每年最高150万元。 其他情况下,补贴标准为前三年每年最高150万元,后两年每年最高75万元。 (3)总部企业自2021年起享受南山区政府政策性产业办公用房租赁补贴,2021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租赁同一栋楼、租赁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不含附属及配套用房)的自用商业办公用房,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可在5年内给予租赁补贴, 其中租金补贴最高可按前3年租赁市场指导价的30%每年150万元。 未来两年每年按租赁市场指导价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75万元。 其中,去年在南山区纳税600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补贴标准为前三年每年150万元,后两年每年75万元。 其他情况下,补贴标准为前三年每年最高100万元,后两年每年最高50万元。 (4)原则上每个总部企业只能享受上述一项扶持政策。 (5)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五)项“各单位当年收到的补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政贡献”的限制。 申请条件:(1)申请本次资助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 .企业注册地在南山区;2.履行统计数据报告义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财务制度规范健全;3.南山区政府认定的南山区非金融总部企业;4.2021年以来,南山区政府政策性产业办公用房未购置;02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基金工业增加值奖补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资助标准:(1)企业年工业增加值增长率超过15%的,按年工业增加值增幅的3%给予奖励,30亿元以上企业最高年产值不超过500万元,10亿元以上企业最高年产值不超过300万元,10亿元以下企业最高年产值不超过100万元。 (2)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五)项“各单位当年收到的补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政贡献”的限制。 (3)本项目不得与“总部企业规模扩张奖励”项目重复申请。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次资助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履行统计数据报告义务,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财务制度规范健全;3.2021年和2021年,南山区有完整的月度工业统计数据。4.南山区去年统计工业产值5亿多元(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3 .南山区子项目经济发展基金总部企业规模扩张奖补项目最高补助:600万元。资助标准:(1)工业总部企业年工业增加值增长率超过15%的,按年工业增加值增长4%给予奖励。年产值30亿元以上的企业不超过600万元,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不超过400万元,年产值10亿元以下的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2)服务总部企业业务收入增长率超过30%的,按业务收入增长额的1‰给予奖励。30亿元以上企业最高年营业收入不超过600万元,10亿元以上企业最高年营业收入不超过400万元,10亿元以下企业最高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 (3)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五)项“各单位当年收到的补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政贡献”的限制。 (4)本项目不得与“工业增加值奖”、“信息与服务贸易补贴”项目重复申请。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次资助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履行统计数据报告义务,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财务制度规范健全;3.去年南山区工业产值(营业收入)6亿多元。 04南山区子项目经济发展资金商业流通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资金标准:(1)完善商业配套网点1。支持商业综合体的发展。 对于重大商业项目,如新开业的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统计行业分类为零售),投资企业将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完善网络体系。 对于总部注册在南山区且拥有一个以上有效注册商标的品牌连锁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将在辖区内新开直营店,营业面积分别为30(含)-500平方米、500(含)-1000平方米、1000(含)-3000平方米、3000(含)-6000平方米、6000平方米。 西丽、高布镇等北方地区补贴标准提高了一倍。 市外管辖经费标准减半。 每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本市拥有10家及以上直营店,上一年度销售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零售连锁企业;(二)全市有3家(含)以上直营店,上一年度营业额1亿元以上的住宿连锁企业;(三)上一年度营业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市内直营店、餐饮连锁企业10家(含)以上。 (2)支持商业企业做大做强。 对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根据上一年度的销售额(营业额)、增长率,按销售额增长(业务增长)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申请项目奖励金额须达到2万元) 企业要求的条件和奖励比例如下:1 .对上一年度销售额达到10亿(含)-50亿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批发企业,或上一年度销售额达到50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批发企业,按不超过销售额增长额的0.3‰给予资金支持(以区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2.对上一年度销售额达到1亿元(含)-5亿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零售企业,或上一年度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零售企业,按不超过销售额增长额1‰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以区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3.上一年度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增长10%以上的住宿企业,或营业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的住宿企业,按不超过业务增长3‰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以区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4.对上一年度营业额同比增长10%以上,增速不超过业务增长额3‰的餐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以区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3)鼓励商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对商业企业开展硬件设施改造、先进技术应用、标准化建设、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网络销售平台建设等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15%的比例给予资金扶持。 每个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以去年完成为限,实施地点在深圳。合同数量不超过10个,投资时间不超过最近两年,投资金额不低于50万元。 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上一年度销售额达到100亿元或上一年度达到50亿元并实现正增长的批发企业;2.上一年度销售额达到20亿元或上一年度达到2亿元并实现正增长的零售企业(石油、汽车销售企业销售额应达到5亿元);3.上一年度营收1亿元且正增长的大型商场;4.去年营业额达到6000万元并实现正增长的住宿企业(不含星级酒店)。 (4)鼓励发展新的商业业态1。鼓励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对第三方电商交易服务平台(不含金融服务)企业,上一年度服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其中,去年收入分别达到1亿元、2亿元、3亿元及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 2.支持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对自建电商平台的批发零售企业,上一年度线上交易额分别达到10亿元、1亿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其中,自建电商平台的批发企业上一年度网上交易额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对于自建电商平台的零售企业,去年线上交易额分别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及以上,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支持保税展示交易模式创新。 纳入海关“保税+实体新零售”试点的创新型保税展示交易门店,将按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开业帮扶。 单店最高补贴20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4.鼓励产销分离。 对生产基地搬迁区域外的生产企业,销售业务独立经营,对年销售额5000万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及以上的新型仓储商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鼓励发展平行进口汽车。 鼓励汽车交易企业(经销商)和汽车供应链服务平台企业(进口商)在惠州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 支持在南山区注册的法人汽车贸易企业、汽车供应链服务平台企业平行进口业务:汽车贸易企业,上一年度进口500辆(含)至1000辆的,每辆不超过1000元支持;去年进口车超过1000辆到2000辆,每辆给予不超过1500元的扶持;东莞注册公司去年进口汽车2000多辆,每辆车支持不超过2000元,每个企业每年获得不超过300万元。对汽车供应链服务平台企业,每辆汽车支持不超过500元,每家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第三条第(一)项、第二条第(三)项、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第(三)项、第三条第(三)项适用《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五)项“各单位当年收到的补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政贡献”。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次资助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商业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的库内统计企业,可不受注册地资质限制;2.履行统计数据报告义务,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05子项目南山区经济发展资金现代物流项目最高补助:300万元。资助标准:(1)引导物流业高端发展。 鼓励重点物流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和信息化建设。 对被认定为“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或“AAAA级以上物流企业”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5亿元以上的企业,在购买先进物流技术设备、大型物流设备升级改造、仓库、物流园区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设施升级改造、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内部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给予一次性补助。,不得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15%。 每个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以去年完成为限,合同不超过10份,投资不超过两年,且不少于50万元(营业收入以区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2)支持智能快递箱的发展。 在我区注册2年且有R&D业务、建设或运营智能快件箱的企业,最近一年累计建成投产智能快件箱150组以上,业务收入年增长率在20%以上。业务帮扶按每组2000元的补助标准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业务收入以区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3)支持港口发展。 对在中国港口集装箱码头单项评估中获得“500万标准箱以上”的单位,将一次性给予200万元支持。 在此基础上,被评估企业每增加10万标准箱,给予一次性扶持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五)项“各单位当年收到的补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政贡献”的限制。 申请条件:(1)申请本基金的单位原则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南山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履行统计数据报告义务,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06南山区经济发展子基金信息服务与服务贸易资助项目最高资助额:200万元资助标准:(1)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做大做强。 对年营业收入5亿元及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64或65的企业),根据年营业收入及增长率,最高财政支持不超过收入增长额的1‰(应用项目奖励金额达到2万元)。 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含)以上15亿元以下,同比增长40%以上(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2.去年营业收入15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长30%以上(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支持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发展。 经市经贸信息委认定合格的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给予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市经贸委认定的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示范项目,给予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为市经贸委资助金额的50%)。 (3)支持企业发展离岸服务外包市场。 对上一年度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超过10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不超过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增长额(执行额)1‰的资金支持(申请项目奖励金额达到2万元)。 (四)第三条第(二)项、第三条第(三)项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五)项限制,“各单位当年收到的补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政贡献”。 申请条件:(1)申请本基金的单位原则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南山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请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增长激励项目的馆内统计企业不受注册地资质限制;2.履行统计数据报告义务,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幸福财税可以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一站式财税服务。如需注册公司、记账报税、落户前海公司、注册商标、申请一般纳税人、转让公司或有其他工商税务并发症,请登录幸福财税:www.yfcs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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