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范围可以引起变更,那么申请并发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中华民族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有哪些约束性要求?以上是对存在此类问题的分公司注销请求的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企业变更登记
企业变更登记是指企业变更名称、住所、董事长、经营范围、公司类别、注册资本、经营期限、法律责任。公司主要股东或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立案。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向原企业行政事务管理机关申请并行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审批,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否则应承担基本的比较权。
二、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必须生产的材料
1、企业许可证是,原件;
2、法人联合体;
3.政府机构的原始文字复印件;
4.财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5.本次变更的业务范围;
6.股东大会决议(我厂提交的材料由客户签字);
7.规章制度(我厂出示的材料有客户签字);
8.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我厂提交的材料有客户签字);
9.任命书(我厂提交的材料有客户签字);
10.其他材料。
三、法律法规对企业经营范围的变更
企业的经营范围在企业章程中有描述。企业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决定或者决策人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并发变更登记。业务范围变更涉及法律法规、行政事务法规或中共中央办公厅决策人要求分行在立案前撤销的新项目的,应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并行变更登记。
在企业经营范围内,需经中共中央办公厅决策人许可的权属法规、行政事务法规或新项目被撤销、许可证书或其他许可文件被撤销、或者许可证书或其他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在许可证书或其他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同时变更登记或同时注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