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或衰落,中小企业中的各类事项需要变更登记。没想到,这次变更之初,就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需要掌握相关内容。以上领窝税将为您提供中小企业变更登记的立法参考概述。
1.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登记条例
六、取消公司核名?登记变更
第十七条公司法人变更名称、住所、经营管理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发展的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本、经营期限以及新增或者撤销的子公司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公司法人同时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在主管机关或者审查注销公司名称的行政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公司法人应当在主管机关或者行政事务审查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销户登记。
二.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和确认书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书》。
2)原主管机关对自愿文件进行验证。
3)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需报告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证明、原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报告,经济发展的物理性质发生变化的,需报告相关机构个人财产所属的评估文件;变更住所或经营管理场所的,应向出租房屋或经营管理场所申报申请确认;经营范围变更涉及企业法律法规重点项目审核的,需上报许可文件;注册资本的变更应当向验资机构报告;变更名称的,应当提交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中小企业名称变更审批通知书》。
4)变更登记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议案。
5)许可证正本和存档(副本)。
6)其他证件、护照。
7)领取《许可证》的经营性中小企业和法人子公司的变更登记,应按法人变更登记的要求,同时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