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一、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流程
马德里办理时间一般需要经历国内阶段2个月,国际阶段8-10个月,国家阶段18个月。
国内阶段——通过申请人的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局(原产地)申请:在申请人提交国际申请之前,需要已经在其国家商标局中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或申请程序被称为基础商标。然后,申请人需要通过这个基础商标注册时的商标局来提交其国际申请,该局将对WIPO进行认证并将其转交给WIPO。
国际阶段——WIPO正式审查:WIPO只对申请人的国际申请进行正式审查。一旦批准,申请人的商标记录在国际注册簿中,并在WIPO“国际商标公报”上公布。然后,WIPO将向申请人发送其国际注册证书,并在希望保护其商标所在的所有国家通知其知识产权局。重要的是要注意,在这个阶段,国际注册的保护范围是未知的,只有在申请人寻求保护的领土内的知识产权局进行实质审查和决定后才能确定,如阶段3。
国家阶段——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局(指定缔约方办公室)的实质审查:要保护申请人的商标的领土的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其立法规定在适用的时限内(12或18个月)作出决定。WIPO将在国际注册簿中记录知识产权局的决定,然后通知申请人。
二、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要求
1、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当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当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当国国籍。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2、申请条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当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 “马德里协定” 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当国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当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3、办理途径: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a.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b.申请人自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4、办理步骤:准备申请书件 →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领取国际注册证
5、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a、 商标图样(必须清晰,图片格式:jpg/png);
b、 商标的类别和商品信息表;
c、 资质文件(图片格式:jpg/png):企业客户提供营业执照,个人客户提供身份证(需正反面);
d、 附加文件(下列文件二选一):国内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e、申请人信息:申请人中英文名称、申请人中英文地址、申请人的法律形式。
6、缴纳规费: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件之后,登记收文日期,编定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收到《收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有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款项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申请人或代理人逾期未缴纳规费,商标局不受理其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7、《国际注册证》的领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收到符合《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的国际注册申请后,即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注册,并给商标注册申请人颁发《国际注册证》并通知各被指定缔约方商标主管机关。《国际注册证》由国际局直接寄送给商标局国际注册处,再由商标局国际处转寄给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应该注意的是,申请人填写地址一定要清楚(可增加通信地址),如果申请人的地址有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
8、注意事项:马德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续展,商标续展有效期10年。在有效期届满之前的6个月内,国际局将非正式地通知商标注册人有关续展事宜,其中包括有效期届满日期;如果注册人未能在有效期届满日前申请续展,另有6个月的商标宽展期;在宽展期内仍未申请续展,国际局注销该马德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