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特殊算法及税率表
2021-10-18 09:33:49
一、扣缴义务范围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一)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时,应当申请个人所得税全额扣缴申报。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动报酬所得;3.报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6.财产租赁收入;7.财产转让收入;8.意外收入。 项目预扣法预扣/预扣税率工资薪金综合所得预扣和预缴累计预扣法3%-45%劳动报酬所得按月/分期预扣20%-40%报酬所得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预扣和分期缴纳20%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意外所得营业收入自行预缴(二)特殊情况下的扣缴义务人1。个人股权转让。 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2.限售股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股东开设的证券机构代扣代缴,证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3.个人领取年金时,个人所得税由年金托管人代扣代缴。 4.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人财产拍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扣缴义务人的义务(一)办理个人所得税全额扣缴申报1。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全员全额扣缴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全部个人(包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的有关情况、已缴收入额、扣除项目和金额、扣缴税款的具体金额和总额等涉税信息。 扣缴义务人按月扣缴工资薪金税时,应当按照规定根据居民个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申请税前扣除。 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时,向扣缴义务人提出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并提交相关资料和材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当按照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有关办法办理。 扣缴义务人在次月扣缴申报时,应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申报的相关基础信息的变更情况。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 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2.在汇总申报上市公司向股东支付的股息,并对申报的利息、股息、红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可以选择汇总申报方式。 (二)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提供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资料的,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收入、代扣代缴税款等资料。 纳税人年中需要提供上述资料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提供。 支付工资、薪金以外收入的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后,应当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收入、扣缴税款等情况。 3.税收计算(1)工资薪金所得1。居民纳税人的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扣缴法计算扣缴税款,并按月申请扣缴申报。 累计扣缴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计扣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扣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扣缴率表1》(见附件)计算累计扣缴税款,再扣除累计减免税和扣缴税款。 余额为负数的,不予退税。 纳税年度终了后,当余额仍为负数时,纳税人通过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方式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多退少缴。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期预提税额=(累计预提应纳税所得额×预提率-速算扣除额)-累计减免税-累计预提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费用扣除-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费用扣除额乘以纳税人当年5000元/月。 (1)全年一次性奖金。已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居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2021年12月31日前,不纳入当年综合收益,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内获得的金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164号)所附的月折算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单独计税。 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居民个人可以获得年度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收入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已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居民个人,纳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工资递延现金收入和任期奖励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要求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工资递延现金收入和任期奖励,参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执行;2022年1月1日后的政策另行规定。 (3)上市公司对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激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5〕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9〕5号)规定,2021年12月31日前,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广税收试点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通知》(财税〔2021〕116号)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获得两项以上(含两项)股权激励的,应当合并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2022年1月1日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规定。 (4)领取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个人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不并入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全额单独计算。 按月征收的,适用月税率表计算税额;按季度领取的,每月计入平均分配,按照适用于每月领取金额的月税率表计算税额;根据年度征收情况,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人因境外定居收到的一次性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者其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死亡后收到的一次性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个人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税率表计算纳税。 (五)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和用人单位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用人单位发放的其他补助),低于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的金额不得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六)提前退休一次性补偿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提前退休手续与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实际年限平均分配,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一次性补贴收入÷提前退休至法定退休年龄实际年限)-费用扣除标准]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前退休至法定退休年龄实际年限(7)内部退休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内部退休手续与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月份,结合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进行平均,再从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中扣除。适用税率根据余额确定。然后将当月工资、薪金与一次性收入相加,扣除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8)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出售房屋的政策,单位以低于购买或建造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房屋,职工少支出的差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出售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二条规定, 其不计入当年综合收入,差额收入除以12个月取得的金额,按照月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 公式如下: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与房屋购买或建造成本价之差×适用税率-速算扣除2。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为月收入扣除费用5000元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3(见附件)用于计算应纳税额。 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应保持扣缴税款方法不变,符合居民个人要求时,应将基本信息变化情况告知扣缴义务人,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二)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纳税人的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下列方法分次或者按月扣缴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基数;其中,薪酬收入减少70%。 费用扣除:预扣税款时,劳务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扣除按800元计算;收入每超过4000元,按收入的20%计算扣除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提所得税以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预提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扣缴率表2(见附件),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扣缴率。 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缴。 特殊情况: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按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计算,属于劳务报酬收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扣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扣除展览费用和附加税费后,所得金额并入当年综合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保险推销员和证券经纪人的展览费用按收入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按照累计扣缴法计算扣缴税款。 (详见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方法)【备注】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税额的计算方法与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有差异。 主要区别如下:一是收入的计算方法不同。 年度汇算清缴时,收入为收入扣除20%费用后的余额;预扣预缴时的收入额为各项收入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其中,“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成本按20%计算。” 第二,免赔额项目不同。 居民从上述三项、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年度汇算清缴时四项所得之和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依法确定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上述三项收入按日扣缴税款时,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适用税率/预扣税率不同。 年度汇算清缴时,各项收入合并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时,劳务报酬所得适用表2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税率。 居民取得劳务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2.非居民纳税人中的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下列方法按月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劳务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笔所得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3计算(见附件)。 劳务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所得余额减除费用后的百分之二十为基础。其中,薪酬收入减少70%。 非居民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年终后按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最终结算。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附带收入。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附带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月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计算公式如下:当期预扣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四)支付所得计税时间劳务报酬所得、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一次性所得,一次取得;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为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为一次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偶然的收入,为了获得一时的收入。 【附件税率表】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适用工资性收入预扣预缴)系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税率(%);快速演绎;1.不超过3.6万元;302.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25,203.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169,204.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25,319,205.超过42万元。3529206部分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35859207部分超过96万元45181920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2(适用于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系列预扣预缴应税所得预扣率(%)速算扣除1不超过2万元2002部分超过2万元至5万元3000元。00元、40.7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3(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等级应税所得税率(%)速算扣除1不超过3000元302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102103部分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2014年104部分超过25000元至3500元、3571607元、80000元以上、4515160元月度综合所得税率表系列、月度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1、3000元以下、302、3000元以上至12000元、102103、12000元以上至25000元、2014104、25000元以上至35000元。零件超过35000至55000元3044106零件超过55000至80000元3571607零件超过80000元451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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