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换代!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了解一下
2021-10-18 09:32:43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因技术进步而更新换代较快、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实行加速折旧。 该法规没有行业限制,涵盖包括制造业在内的所有行业和企业。 202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66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行业范围扩大到所有制造业。 进一步鼓励企业扩大投资,促进产业技术升级。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项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政策适用范围的背景将从2021年起简化部分重点行业和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适用条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2021年和2021年两次发文,明确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相关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项政策内容:一是对六大行业、四大领域重点行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允许按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法;二、上述行业小型微利企业为R&D、生产经营共用的新购置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税前扣除一次;三是各行业企业新购置的R&D专用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税前扣除一次,超过100万元的允许加速折旧;第四,各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以税前扣除一次。 2021年至2021年,允许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新购置设备、器具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一政策大大增加了此前固定资产的一次性税前扣除,没有行业限制。包括制造业在内的所有行业和企业都可以依法享受。 从2021年1月1日起,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将扩大到所有制造业。 哪些行业扩张后可以享受优惠?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适用于生物制药制造、特种设备制造、铁路、船舶、航空空航空航天及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六大行业,以及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大重点行业。 除了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其他行业都属于制造业范畴。 因此,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制造业部门后,可以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行业包括所有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制造业企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公告》将原适用于六大行业、四大领域重点行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具体优惠政策未作调整,与原政策保持一致。具体来说,制造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法。 二是为R&D新购仪器,小型微利制造企业共享生产经营,以注册公司为代表的深圳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需要强调的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新购置设备、器具,可在税前一次性扣除。该政策适用于所有行业和企业,已经覆盖了小型微利制造企业的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在此期间,制造企业可适用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不再仅限于为R&D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共享生产经营。 为增强税收优惠政策的确定性,《公告》规定,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21)执行。 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将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从其规定。 考虑到企业多行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为了增强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可以用收益指标来判断企业所属行业。 制造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为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50%以上(不含)的企业。 总收入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总收入。 适用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范围适用制造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应为制造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 “新购买”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一是获取方式。 购买包括货币形式购买和自建两种形式。 自建固定资产也被纳入优惠范围,主要是考虑到用于自建固定资产的材料实际上是外购的,所以自建固定资产也被视为“外购”。 第二是购买时间。 除六大行业和四大领域重点行业的制造企业外,其他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制造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在2021年1月1日以后重新购置。 购置时间按以下原则控制:以货币形式购置的固定资产,除分期付款或赊销外,按开票时间确认。 分期付款或赊销购买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达时间确认。 自建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第三,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新购置”中的“新”字只是与原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同,并不意味着必须购置新的固定资产。因此,企业购买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可以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提前申报可以享受优惠。企业预缴时可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企业提前申报时,由于无法获得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数据,可以由企业合理估算,先享受。 在年度结算中,如不符合规定比例,将一并调整。 为落实“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税制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修订:公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修订完善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办理办法》。 新的办理办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所有优惠项目均以“自主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式办理。 因此,制造企业如果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不需要履行相关手续,可以根据需要收集和保存数据备查。 制造企业未能在公告前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可采取以下两项措施:一是汇总填写随后月份(季度)的预付申报表,计算享受;二是可以在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中统一计算享受。 亏损企业是否可以选择不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根据现行政策,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选择不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企业因为亏损,选择不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可能是出于整个生产经营周期效益最大化的考虑。 这也说明政策设计是为了保证企业能够真正享受红利,而不是追求短期的政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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