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只需要在网上做年度报告。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通知,自2014年起,个体工商户不需要以前的年检,而是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根据《个体工商户验证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验证(以下简称验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检查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经营情况的监督管理制度。
年度报告时间的相关规定。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成立注册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提交并公布年度报告。
2.《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从下一年开始提交。
注意,因各地情况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