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询条件
商标申请后的查询是指商标申请人自商标注册、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提交六个月后,未获得任何信息时对商标办理情况的查询。申请人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行查询,也可以来函或来人免费查询。
二、 来人或来函办理商标申请后的查询
(一)来人查询
1、查询人可到中国商标大楼,在商标注册大厅查询窗口出示《受理通知书》或所缴纳商标规费收据复印件及商标图样进行查询。对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办理情况进行查询的,还应提供商标的注册号或申请号。
2、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查询的,一般现场告知查询结果;当时未能查出结果的,待查出结果后由商标局函告或电话告知查询人。
(二)来函查询
1、随函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或所缴纳商标规费收据复印件及商标图样,并应在信函中写明查询项目、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通信地址,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还应附送身份证复印件。对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办理情况进行查询的,还应写明商标的注册号或申请号。来函请寄: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商标局综合处,邮政编码:10005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商标查询”字样。
2、商标局查出结果后,及时函告查询人。
三、 办公地址及时间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
咨询电话:010-63218500
四、注意事项
(一)查询人办理查询业务时,应提交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或复印件。若《受理通知书》丢失,则须提交缴纳商标规费收据复印件。
(二)商标申请人在其商标注册申请或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提交后,若按要求进行过补正或修正,或出现过其他情况,请一并注明,以方便查询。
以上内容于2014年5月修订,如果办理查询业务时,规定发生变化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