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审批」 代理记账是前置审批还是后置审批??
2021-04-07 17:33:56

【/s2/】代理记账审批:【/h/】代理记账是预审批还是后审批??

前置审批!!!!

其他回答:属于前置审批,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后才能领取营业执照。

其他回答:根据会计法律制度,除会计师事务所外,从事记账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记账许可证。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s2/】代理记账审批:【/h/】代理记账公司的资质审批条件是什么?

至少3名以上的专业从业人员;固定的办公场所;公司代理记账人员以及业务负责人应具有会计师以上的技术职务资格。

其他回答:1。首先内部条件要达标,至少要有三个专业的员工:【/h/】代理记账公司,软实力是硬道理,公司的记账人员是支柱,客户选择记账公司不是说你的广告打得有多好,而是看你的实力有多强。关键是要有多年从事簿记工作的经验丰富的会计专业人员,能轻松解决簿记中的难题。另外,公司的服务价格应该是。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客户选择北京记账机构,首先是通过各种媒体(发布广告、搜索网站)或者介绍朋友了解,所以这是第一部分,最重要的是实地考察。如果连自己固定的办公场所都没有,怎么给企业做账?所以根据是否有固定场所,固定场所的大小基本可以判断公司的具体经济实力。当然,公司有一批代理记账的人做大事。 3。公司的记账人员和业务负责人要有会计师以上的技术岗位资格 现在做这个挺好的,现在很多人都在做记账,但是竞争很激烈。可以去企业咨询认证网的论坛。很多人可以交流经验。多问问咨询公司等等。我祝你成功。

代理记账审批: 谁是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除会计师事务所之外,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该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其他回答:市财政局。。。

【/s2/】代理记账审批:代理记账机构应向审批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一)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申请表。(二)机构的协议或章程应包含以下内容:机构名称和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内部机构的设立和产生办法、内部机构的权限和议事规则、机构的解散和清算办法、全体股东的签名。(三)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明、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四)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工作的书面证明承诺;(五)办公地址和办公建筑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六)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应包括员工职业道德、业务操作规程、业务质量控制规范、业务档案管理措施等制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s2/】代理记账审批:什么是代理记账资格审批?

至少3名以上专业员工;固定办公空间;公司的记账人员和业务负责人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

【/s2/】代理记账审批:代理记账许可证证书可以申请哪些条件?[/s2/]

中投世纪经营代理记账公司的许可条件;

1、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职业* * *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中投世纪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清单:1。代理记账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审批机关名称;(二)申请理由;(三)拟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办公场所、业务范围等基本情况;(4)申请人公章或合伙人(或全体股东)签字盖章;2.机构的协议或章程。协议或章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员工简历、身份证明和会计从业* * *书原件及复印件、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和持有* * *会计从业簿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工作的书面承诺;

5.办公地址及办公建筑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6、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机构名称的相关材料。中投世纪的接受方式:1。受理程序: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检查相关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按要求提交全部补充材料。受理或者驳回申请,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发出加盖审批机关专用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说明。2.申请程序:审核申请材料。3.决定程序: (一)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理由。(二)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出具批准文件,并向申请人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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