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公司收到后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收到时,公司应加盖公章),载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人权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会提交的决议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字;
提交股东会的决议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向董事会提交决议,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署。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字;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者盖章。
(6)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本规范适用于按照《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以上项目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加盖公司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