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现代服务业项目应用指南(贸易流通)
一、支持方法、类别和标准
1、总部设在新区,全国连锁100强法人企业,一次性支持500万元。
2、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专业市场或产品展示销售交易中心,开业后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支持。总部设在深圳,注册在大鹏,在深圳有三家以上百货商店,在新区新开百货商店,营业面积1000-3000平方米,3000-6000平方米,6000-10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和10万元。
3、对于全国商业示范社区,一次性支持100万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特色商业街,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在我市拥有5家及以上自营社区连锁店的连锁零售企业,以及在新区新开社区连锁店,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300平方米及以下、300平方米及以上,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和8万元的奖励。
4.总部设在深圳且在深圳拥有5家以上连锁餐厅的企业,在新区开设新餐厅的,给予新投资30%的一次性支持,每家新连锁餐厅不超过10万元。
5.营业面积1-3万平方米、3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开大型商业综合体,开业后已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对运营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和100万元的扶持。
二、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登记、纳税、经营或从事其他活动。
(二)依法报送相关统计资料。
(三)申请品牌连锁餐饮企业扶持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开办连锁餐厅的企业必须有有效的注册商标;
2.每个连锁餐厅占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