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南山区关于疫情期间开办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s2/】
一、报道时间
从2020年10月12日9:00到2020年10月26日18:00。这个时候就是网上申请的时候了。在线申请后请保持手机开放,收到系统短信通知审批后,按短信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二、经费标准
(1)2019年企业纳税额50万元(含)以上,6个月实际支付利息70%(利息从起息日起实际支付6个月,展期贷款从展期日起计算)。给予最高50万元的优惠;
(2)2019年企业纳税额20-50万元,6个月内实际支付利息70%(利息从起息日起6个月内实际支付,展期贷款从展期日起计算),最高20万元。折扣;
(3)2019年企业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下,6个月内实际支付利息的70%(从起息日起6个月实际支付利息,展期贷款从展期日起计算),给予最高10万元。折扣;
(4)税额以上一年度税务部门出具的“自缴税”总数为准;
(5)对已获得市级疫情贷款贴息的企业,补贴标准调整为“6个月实际支付利息的50%”;
(6)本项目总量控制。补贴资金需求超过预算计划的,按比例调整项目计划补贴资金安排计划;
(七)每个企业可以申报3笔贷款。
三、申请条件
(一)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019年企业营业收入和纳税额均大于0(纳税额以上一年度税务部门出具的“自缴税款”总数为准);
(3)流动资金有限的人民币贷款,贷款用途必须符合企业日常业务周转用途,贷款申请主体必须是企业;
(4)2020年2月至4月在深圳合法取得银行人民币贷款(展期视为新,贷款日期为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五)单笔贷款实际存在3个月以上的,展期贷款的付息期从展期时间开始计算;
(6)申请项目时,项目已在南山区智能金融服务平台备案(贷款贴息项目已完成,还款期内未发生逾期还款、拖欠利息等违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