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客户已经被代理和公司注册了。之前走的时候太生气了。一份文件没有签名,需要一个新的签名。代理给客户打电话,客户回复:我是去外地出差,今天回不去了。帮我签个名就行了。我的朋友...先挂了!禹声边肖在这里详细解释道:
公司注册
希望各位管理者能把代表我签约的可能性作为一个警示。
代理很纠结。你有权利代表他签字吗?这样可以吗?
本质上,很多人想尽快得到它
许可
,全权负责代办,甚至签字!没想到这种行为会给公司和创业者带来极大的可能性!
中小企业在投资和利息方面遇到困难
公司需要投资金融机构、信托等正规银行后,会遇到困难。由于金融机构、信托等政府机构对投资的审计非常严格,一些金融机构会检索工商原始档案,同时要求全体股东出具股东会决议,并在利益担保上签字。
此时,如果工商档案中的签名是代表签名,且根本不是由与之前真实股东签名相同的人签名,金融机构会认为股东大会关于利息和担保的决议上的股东签名是虚假的,或者公司的设立存在立法缺陷,因此上海闵行注册公司将拒绝发放贷款。
该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造成了困难
当公司继续发展良好,并计划在新三板港交所或其他政府机构港交所上市时,也会有难以回避的困难。
港交所后,公司将严格审查公司的所有细节,包括公司成立时的所有条件,并将由辩护律师、律师和发证政府机构、上海闵行注册公司审查,并由政府机构批准。这些考试也很严格,公司后期注册程序的缺陷可能导致在港交所的困难。上海闵行注册公司
给同时注册业务增加了障碍
如果设立中小企业的登记材料本身不是股东签名,那么当中小企业再次来经营登记业务时,材料中实际股东的签名必然与登记机关档案中保存的签名略有不同。
这时,如果登记机关看不到股东本人并得到令人信服的解释,只有自然无法判断这份变更材料的可信度,而最有效、最可靠的方法就是要求股东当场核对。
上海闵行注册公司可能认为注册机关只负责方式审查,材料的可信度应该是申请人的责任!出乎意料的是,中小企业登记机关以模式审查为一般标准,实体审查为适当补充。实体审查不仅是登记机关的法定行政权力,也是维护消费市场买卖安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最重要方式。
是实质性审查,即确认申请材料的细节是否与实质性细节完全一致,如材料中记录的相关细节是否真实,相关工作人员的签名或收据是否真实,相关文件是否真实,是否与复印件完全一致等。
涉嫌提交虚假材料
设立中小企业的相关材料需要股东、常务董事等签字的,由本人签字。他人签署的材料,无论是否征得其同意,实际上都是不符合法定方式的“虚假材料”。登记机关不应受理,立法和行政事务法规明确规定了许多对提交虚假材料的处罚:
比如《行政事务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事务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予以提醒;申请行政许可属于保障加害人身体健康、安居乐业的必要关系的,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行政许可。”
另一个例子是《公司登记条例》第64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使用其他虚假方法隐瞒最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人均5元50万元的罚款;违反法律的,应当撤销或者撤销公司登记
许可
。"
由于工商档案一旦形成就很难更改,这些伪造的签名永远在工商档案里。当然,在公司全体股东都能找到并协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股东自己当场签名追认的方式对代理签名进行一些补救,但会给后面带来很多困难。
宇晟特别提醒
代表公司签署登记材料是违法的,公司股东和代理政府机构都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不想让公司容易给未来的并发业务增加不可避免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