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驰骋商标代理行业多年,见惯了很多非正规商标事务所的不正当手段,然后,最近有一件事发生在我一个创业者朋友身上,很气不过,就简单将事情来龙去脉描述下,以警示作用。如果对于商标问题有任何疑问,欢迎前来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性意见。欢迎关注好办易知识产权查询商标网。
事件回顾
王龙(化名),我大学同学,毕业后跟随家族创业,从事化妆品批发,后来开始做了自己的品牌,让我帮其办理商标,多年的销售渠道积累,加上电商的兴起,生意做的红红火火。据说还找了某三线明星代言,广告费的投入也是不小的数目。
看似一切顺利的局面,随着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书,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画面,商标被驳回了,看了下驳回理由,的确有些误判的概念,多年的从业经验告诉我,这通过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的概率还是挺大的。我将情况如实的告诉了王龙。
“兄弟,这事交给你,我绝对相信你,你办吧,需要费用,我安排财务给你转”
鉴于职业道德及我们二人的交情,我告诉他,虽然有很大的几率,但是,我不敢给你保证百分之百,因为,在商标代理界,没有百分百的概念,无法给予承诺。
他很理解,也很相信我,看似一切正常的流程,在一个代理机构的几个电话后,事情发生了变化。
刚开始,王龙接到很多代理机构的电话,说商标驳回的事情,拉拢复审的业务。
王龙将接到电话的情况一五一十的都告诉了我,他告诉了我几个代理机构的名字,我明确的告诉他,那都是一些做的比较小的代理机构,这是严重缺乏业务的代理机构招揽业务的一种方式,不理即可,这事交给我了,你不用太多关注。
然而,接下来两天王龙的电话并没有消停,都是劝其做复审的,其中,有一部分代理机构保证成功的,不成功退款。
王龙并没有太过于理会,后来一些“神奇”的代理机构的电话打给了王龙的母亲,强势的管理者听到商标被驳回的消息,很是紧张,也不断问我一些情况。
就这样,过了几天的时间,我突然接到了王龙打给我的电话,通话内容大致是这样的:“有一家商标代理公司连续几天,一天给我妈打了好几个电话,先是业务员,又是部门经理,又是法务部律师,说服了我妈,可以包过,你这边不能承诺做包过,我妈很不放心,毕竟市场刚做起来,广告费投入了上千万,实在不敢大意啊,要不还是让人家做吧,人家承诺一定能通过的,不通过全部退款。咱俩的关系,我绝对相信你,但是,我拗不过我妈,况且,万一你复审不通过,我就不好给老太太交代,人家代理公司是北京的,离商标局比较近,而且有关系,就让他们做吧”。
挂了电话,我心情很平静,因为这种事情,我不是第一次碰到,能明显的感觉到,王龙口上说是老太太的旨意,其实,他内心也相信了,毕竟,对方代理机构给的信心很足。我更能想象的到,对方一定在王龙母亲那里说了我们公司不少坏话,严重诋毁了我们公司。
事情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过去了,双方都没有再提及这件事,通过这件事,王龙估计对我也有很大的意见,最近老是说忙,也不找我去喝酒了……
不过,我还是默默关注着他的商标,毕竟,我也期待他的商标能顺利核准。
突然有一天,我打开商标局的官网,看到他的商标显示“已无效”,赶紧打电话给王龙,问问复审的情况怎么样了,官网已经显示无效了。
后来王龙告诉我,那家所谓的多么大,多么牛的商标代理公司,联系不上了,电话能打通,但是没人接。
后来按照工商地址去找了,但发现,注册地址没有这个公司存在,后来通过网络的招聘信息,大致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在河北保定,但具体位置,无法确定,虽到工商进行了投诉,但商标是来不及挽救了。
王龙也懒得费力再纠缠此事,就重新提起了注册,以后什么情况,就不好说了,在这期间是不是有其他商标形成障碍了,再申请就错过机会了,这都有可能。
后来,我们就不再提这个事情了,我们还是我们。
“承诺包过”到底可不可信?
平静下来,我们来分析下上述案例的疑问点:
1、诋毁其他代理机构,号称自己公司比较大,比较有实力,其实,我想说,所有的同仁们,那些真正做的比较大的,而且比较专业的代理机构,有通过这种方式招揽业务吗?绝对没有,通过这种方式的,大都是新公司,小公司,诈骗公司。
2、号称自己是A级代理机构,试问,商标局何时将代理机构划分“ABCD”级别了?内行的人一听就明白,但终端消费者真的不懂,也会信以为真。
3、号称好商标局有内部关系,有自己的合作审查员,这谁会信?老百姓对这些不懂,难免有些人真的相信有人有关系了。
4、给予承诺,百分之百通过,不通过退款?那么,敢给出这种承诺的,是正规代理机构吗?答案很明显,给承诺的目的,就是为了拉拢业务吧。
律师从事商标代理的也很多,敢给承诺吗?
再专业的律师,同样不会给承诺,看看《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
稍微有点规模和实力的商标代理公司,都有相应的法务部,甚至有专职律师,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律师不得明示或暗示对结果承诺,那么,敢给承诺的应该是什么样的公司呢?不用说大家都很明确了。
"包过"套路太深,且选且谨慎!!!
我们看看商标法的规定:
第六十八条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
(二)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
(三)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
商标代理机构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并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
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委托人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商标代理行业组织按照章程规定予以惩戒。
总结
商标代理行业,同样是不能给予不当承诺的行业,如果申请人遇到了,能给予承诺的代理公司,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这家公司很不专业,因为不专业才会给承诺,专业的机构是不会给予结果承诺的。如果有人给予太多的承诺,是不是承诺越多,套路越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