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无形财产,专利权可以被认为是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对象。根据湖南省知识产权通知悉,涉嫌合同纠纷案的被申请人郭某名下的288件发明专利陆续被查封。这是湖南省开展接收法院协助执行专利财产保全通知书试点工作以来的首笔业务。
今年5月初,省高院应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的申请作出民事裁定,冻结包括郭某在内的多名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9亿元人民币或查封、扣押、冻结相当于1.9亿元人民币其他财产。5月下旬,省高院执行局运用“专利司法查控服务平台”提交了专利财产保全案件,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送达了查封郭某享有的288件专利权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接收法院协助执行财产保全通知书试点工作的安排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沙代办处接收了该专利财产保全案件,并在“专利司法查控服务平台”审核端对郭某名下的拟查封专利完成初审。从6月7日起,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相继下达《保全程序开始通知书》,对郭某享有的288件专利执行财产保全。这意味着,在六个月或更长时间内,郭某将无法对这批专利行使转让、质押、许可等变更。
据悉,开展协助执行专利财产保全工作,是行政与司法有效衔接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积极实践。“专利司法查控服务平台”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门针对法院执行专利财产保全案件而开发的一套信息系统,专利查控时间大大缩短,较好地解决了专利查封裁定邮寄费时、中转程序繁琐、办理周期偏长、效率不高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