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在进行商标设计时需要注意什么?下面好办易来为大家进行介绍。
注意点一:商标设计要素不能超过规定范围。商标设计应该是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注意点二:商标设计应当是能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和服务区分开的标志。
注意点三:商标设计应当避免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特定标志。
那么,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设计使用?下面好办易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商标法》明确规定了两类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所以商标设计不能使用这些标志作为组成要素之一: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其次,根据《商标法》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的要求,商标设计要有自己的显著特征,要便于识别,而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所以,在设计商标时要参考消费对象的心理,易认、易读、易记,要把握产品特征,有美感、有寓意、有重点。
以上就是好办易为大家介绍的商标设计需要注意的事项及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设计使用,希望通过上述内容,可以帮助大家进行商标设计。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要找商标代理,就来好办易,好办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为企业的品牌发展保驾护航,拥有专业诚信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包含商标代理、专利代理多种类型,服务商家遍布全国,快速为您解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