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分布在我国人口聚居的各个角落。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流程和所需材料都很方便,条件也很低,这让很多想做生意的人都是从个体户做起的。想做个体户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
具有经营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注册个体工商户材料
1.操作员签名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主办经营者应当登记为经营者,所有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签字确认。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参与业务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记录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4.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出租他人房屋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市场主办者、经政府批准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经办人签字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项目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
1.工商注册过程
(一)申请人提交开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
(2)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不被接受,将发出拒绝通知。
(3)审查不合格的,发出不予批准通知书。
(4)审批后分配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5)分配代码后,打印批准通知。
(6)向税务机关传递开业信息,向质检部门传递相关信息。
(7)双通报。
(8)打印营业执照,并向申请人发送照片。
2.税务处理流程
(1)首先,外部信息交换系统获取工商部门传输的“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后,将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地址(以生产经营地址的行政区划为标志)自动排序至县(区)税务机关。在核心征管系统中,如果县(区)税务机关确认分配有误,则退回市(地)税务机关,由市(地)税务机关手工分配;省级税务机关无法直接分配到县(区)税务机关的,分配到市(地)税务机关,由市(地)税务机关手工分配到县(区)税务机关。省级税务机关可以自行探索自动排序规则,减少人工排序的工作量。
(2)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主管税务机关获取个体工商户登记表信息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