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固定比例是多少
核定的增值税一般是核定的收入额。发票未达到核定收入额的,按照核定收入额乘以税率缴纳税款。超过核定收入额的,按照超出额乘以税率缴纳税款。审计征收的税款,实际上是按照确认的收入额乘以税率计算的。
核定征收分为哪几种形式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1)固定金额:直接核定所得税;定额征收就是每个月给你定一个固定的税额,你按季度申报缴纳。如果:每个月核定为100元,那么你每个季度申报300元。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税:按照实际发生的收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计算缴纳所得税,按照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核定征收是指对账户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所得税的一种方式。有定额征收、按收入征收所得税和按成本征收所得税。
定率征收则有:
1.按照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你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乘以所得的税率,就是你应该缴纳的所得税额。
2.按照成本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你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乘以所得税率,就是你应该缴纳的所得税额。
3.根据支出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比例,并将其转化为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三项(收入、成本、支出)都是税局根据行业基本情况挤出来的数据,所以并不是对每个企业都公平税负。
一般纳税人账目健全,不存在核定征收问题.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立,但没有设置账册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绝提供税务信息的;
(4)虽然设置了账簿
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全,导致账目审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