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员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但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它没有法律和经济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地位。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子公司。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或者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下面我们来看看深圳注册分公司的注册流程和所需材料。一、分公司注册条件标准:
1.既然是公司在外地的子公司,开分公司就要有公司总部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
2.分支机构无法定代表人,但应有分支机构负责人;
3.分支机构必须有固定并公告的办公场所,住所不能作为分支机构的注册地址;
4.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必须配备会计人员或将财税工作委托给代理记账公司;
5.分支机构名称规定:分支机构名称必须有公司总部名称后加域名或号码;
6.分公司经营范围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公司总部的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注册流程:
1.提前准备分公司注册所需的材料;
开设分公司,应当向企业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分为工商备案所需材料和工商登记所需材料。工商备案材料实际包括: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申请报告;
(2) 33,360,010-30,000份公司章程及公司公章;
(三)经营场所申请确认书;
(四)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通知和身份证件;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6)另外,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是否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国务院办公厅决议。
对于备案前需要许可的新建项目,还应提交相关许可文件。工商登记材料包括: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盖章);
(2)企业签署的《分工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及特定意思表示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公司总部章程(加盖公司印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申请确认书;
(六)企业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通知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七)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者国务院办公厅决定规定备案前需要许可的事项的,还需提交相关许可文件或者证明的复印件。
2.进行分公司的公司名称核准;
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提前准备好分公司名称,去工商局查企业名称。如果名字被批准,他们可以得到《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由工商局递送;
分公司公司名称核准后,委托代理人可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分公司登记申请材料,到工商局现场送达。现在,一些地区工商局的提交可以在网上进行。因此,委托代理人只需等待网上材料审核通过,然后携带最终版本的分支机构登记材料到工商局现场提交即可。
4.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分公司登记材料核准后,委托代理人可按承诺时间到工商局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此后,委托代理人仍需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