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是由第三方出资,这是两者的共同点,但区别也是显著的:
(一)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一人设立;个体工商户可以由第三人设立,也可以由中产阶级出资。
(二)个人独资企业中,投资者以其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法律责任;注册公司只有在查询其中产阶级共有个人财产作为人在企业设立中的具体出资时,才会以中产阶级共有个人财产非法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法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一人管理的,对以财产抵债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法律责任,由家庭经营的,对以家庭财产抵债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法律责任。
(3)立法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根据《人民通则》、《城市个体工商户管理组织法》及其法律法规设立
(4)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组织,在物理性质上属于非法人组织,具有社群心理的组织特征。个体工商户不采用
企业模式,如不具备组织的特征。在《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之前,中华民族习惯于以职工总数区分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不足八人的为个人独资企业,从业人员不足八人的为个体工商户。这种区分的国际标准似乎缺乏现代科学。《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后,仍然采用这一国际标准,即职工总数不足8人也可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关键是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已经注册,取得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公司的查询营业执照。